在秋季和春季学期的第11个上课日,夏季和冬季学期的第5个上课日之后,滞纳金被评估为未参加付款计划的任何未付余额。
避免滞纳金
- 全额支付账户余额
- 参加付款计划
- 通知财务主管办公室额外的第三方资金或预期的额外财政援助(在初始支付之后)
重要的信息
- 滞纳金一经张贴,概不退还。
- 余额必须在滞纳金日之前支付或登记在付款计划中。
- 在滞纳金当天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将被收取。
- 支票必须在滞纳金当天之前收到。
- 接受第三方资助或额外援助的学生(在初始支付之后)必须在滞纳金当天之前联系财务办公室,以避免被收取费用。
- 例如:如果滞纳金在9月13日出现,则必须支付余额,必须收到付款,或者必须在9月12日或之前通知我们额外的资金。
即将到来的滞纳金